近日,《嘉兴市中心城区建筑风貌导则》(以下简称《导则》)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年第6次主任会议审议。建筑风貌是构成城市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,直接反映城市的历史文化和地域特征。为落实“红船*、国际范、运河情、江南韵”的嘉兴城市风貌,细化《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》《嘉兴市总体城市设计》《嘉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》等上位规划关于城市风貌的管控要求,传承嘉兴建筑文化基因,营造新时代嘉兴特色建筑,我局自年10月启动《导则》编制工作,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,通过现场调研、资料收集、部门座谈、专家把脉等形式,最终形成了《导则》的编制成果。
本《导则》适用范围为《嘉兴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》(在编)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,共约平方公里。在嘉兴市中心城区所进行的建筑设计项目,均应参照导则所列细则的内容进行设计。
下一步,我局将认真按照会议审议要求,一是抓紧完善成果,进一步对接在编的各项规划,实现中心城区建筑风貌引导全覆盖;二是抓好导则落实,组织开展规划、建筑设计和管理人员专项培训;三是强化动态更新,《导则》将实行动态更新维护机制,形成具有嘉兴地方特色的建筑风貌引导规范,为各级规划管理部门提供可供参考的专业工作手册。
来源:城市风貌服务处
制作:掌*通编辑:严伟审核:马金松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#个上一篇下一篇